各单位兼职档案员:
近期为配合学校巡视工作查档需要,各单位借阅档案数量较多,假期临近仍有部分单位的借出档案尚未归还,为保证我校实体档案的管理安全及今后档案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相关人员务必最迟于元月8日前归还所有借出档案,确因工作需要暂时无法还档单位,需经本单位负责人批示并向档案馆提交延期借档申请。凡因不遵守我校档案管理制度导致借出档案损毁、丢失的,将按照国家档案局第30号令《档案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执行。具体归还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一:2016年借出档案统计名单
附件二:2016年前借出档案统计名单
2017年1月4日
57365z线路检测中心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