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1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3人。
二、推荐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主持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学术水平较高,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 45 岁。
三、推荐程序
⒈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教育部国内著名高校做访问学者的教师请到所在学院申报,每院最多推荐1人。
⒉ 申请者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的同时,申请对象本人要事先主动与接受学校及导师联系。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等信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公布,查询和下载时间为4月10日—4月20日。
⒊ 经接受学校和导师同意后,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两份(附电子版)。
⒋ 各学院请于4月11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交人事处师资科,待学校确定人选后请第一时间申报填写。所有材料最迟于4月17日上午9: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四、有关说明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加强高校教师培养培训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切实把好人员质量关,将本学院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上来。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18号)
附件2: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3: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