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职工用户:
我校2020年冬季供暖工作于2020年10月25日正式开始,运行正常。现就收取2020年冬季暖气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校内职工住宅区域按照5元/月/平方米标准收取;非职工住户按照6元/月/平方米标准收取;商业用户按照9元/月/平方米标准收取,所有房屋的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供暖和缴费时间
1.供暖时间:2020年冬季供暖时间:2020年10月25日—2021年3月25日。
2.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1年3月31日。
三、缴纳办法
1.在职职工取暖费统一由财务处分4个月逐月在职工工资中扣除。
2.非在职职工取暖费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到所在区域的物业管理中心缴纳;医学院和杨家岭校区的非在职职工由动力售电中心代收,收齐后全部交回校财务处。如超过缴费期限还未缴纳的离退休职工,则由财务处从生活补贴中扣除,逐月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3.申请空置房的业主,须于2020年11月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交所在区域的物业公司,医学院、杨家岭校区的房屋空置申请交给后勤动力售水电办公点(过期不再补办)。经物业公司或动力中心登记确认后,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的按规定缴纳供暖费总额60%。
4.萃园二期采取低温供暖,不收取暖气费。
后勤服务集团
2020年11月12日